2009/8/8

代言人之不濕禮

我一直很想找時間發一篇部落格來討論Elva代言蕊娜的廣告,話說她好像也代言了不只一季,但近來強力播放的這支廣告,不知為何就是讓人覺得...「好糗!」

這個廣告不禁讓我覺得有些心酸,畢竟不是人人都可以像小S一樣自豪自己擁有台灣第一私處,曾幾何時女偶像也要拍攝這種"台灣第一濕處"的廣告,只能嘆世道太歹,女星又難降價,能夠接到出的起錢的客戶的代言,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!

回過頭來,我想我是杞人憂天(其實我早就有理由了),像Elva這麼自稱時尚教主的女偶像,堅持要穿壓小腹的高腰褲和紮起三太子的雙馬尾,為腋下爭取福利似乎也非常的合情合理,尤其從她過去的作品,的確可以"嗅"出端倪。

(表白:腋下高舉示愛)

(代言人:學陽帆愛的迷惑)

(More More More:這..這不就是上一次蕊娜的廣告歌!!!)

(LOVE:Elva要的不是只有LV!還要腋下乾爽!!!)

(愛的主打歌:捉到元兇了!!!腋下天后)
好歹我以前高中也曾經迷戀過Elva,也還是會follow一下她的作品,雖然她曾經練舞練到腳斷,但我想她已經找到了她表演的方向了,祝福你,蕭腋軒!(這樣算有諧音嗎?)
圖片來源:youtub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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